引言:古代男子纳妾行房,为何正妻需要站在一旁?原因让现代人难以接受
一、妻妾制度的由来与背景
周礼有云:"天子纳后妃三人,诸侯纳夫人一人,大夫士纳赘妻,以永绝世胄。"这是古代妻妾制度的最初起源。所谓后妃,即皇帝的正妻;夫人,则是诸侯国王的正室;至于士大夫阶层,则是纳一房正室和若干房妾侍。制度的设立,主旨在于为上层统治阶级延续香火,确保"绝世胄"不断。
这一制度后来沿袭至民间。古时婚嫁讲究等级森严,士大夫乃至书香世家出身的男子,必须按照"娶一房主妇,纳若干赘妻"的惯例而行。例如南宋一代名相史浩,从幼年读书时期起,父亲史祐就为他筹备了一门正亲和三房侧馆,以资将来重娶继室。史祐为儿子这样安排,一来是维系家族权威,一来也切合了统治阶级的礼俗。
富贵人家延续香火,实则体现了维护宗族利益的需求。正妻生育继嗣,确保子嗣血脉纯正;妾侍则旁通助力,以免一母所生断了香火。同时操办宗祭礼仪,也离不开众多嫡出和旁出子嗣的参与,故有"大族之家,有些父母正经传嗣的儿子,也配几个私生的孩子,共同祭祀祖宗"的说法。
总而言之,无论朝野民间,妻妾制度皆有其合理存在的土壤。《唐律疏议》明确规定:"宰相以下,并得延续家世妻妾,岂有所阙?"可见上至宰相,下至士庶人家,整个统治阶级对妻妾制度皆有遵从。制度背后,既有宗法礼教的约束,也融合了维系统治秩序的现实考量。延续宗族香火,正是妻妾制度最根本的本源所在。
二、正室验明妾室贞洁的权力
古时候,即便是富贵人家,丈夫想纳侍妾也不能率意而为。正室的同意,乃是不可或缺的环节。明朝名臣张溥,少年时代曾与一年轻女子私订终身,回家后母亲对此甚为恼怒,认为女子出身寒微不洁,坚决不允婚嫁。张溥不得不将婚约毁弃。
再如清代大学士翁同龢,年少时偶遇一位风姿绰约的民女,一见倾心,回家即向母亲提出纳她为妾的要求。慧眼如炬的母亲却拗不过是块料,断然回绝。翁同龢只得将这一念头终生放下。
如此等等,即便是权贵子弟,母亲的一句话足以决定一个女子能否进门成为妾侍。因为古时男子娶妻娶妾,归根结底是以延续香火为最终目的,关乎整个家族的荣辱兴衰。正室堂主掌管内务,自然有监守家门、把住姻缘的重任在身。
一旦丈夫要纳的妾侍,获得了正室的首肯,下一重要环节便是验明贞节了。这一仪式,必须由正室亲自主持,方为有效。
当时的风俗,在新娘或新妾与丈夫成亲当夜,正室要亲自到被窝前察看被单是否有"红光仪征"。若果然如此,便证明新娘或新妾的贞节无疑。若见被单干净,则被视为已"失身于人"。无论哪一种情况,正室均要当场宣布"验光"结果。
清朝时,巡抚王文祥的妻子忧氏每逢丈夫纳新妾,总是亲自持灯笼赴被窝,验明贞节后才允新妾正式入门。连正妻亦步亦趋侍候左右。这样的例子,在古籍野史中可见许多。
除了上述原因,正室还担负着维护家族声誉的责任。如果纳入了不洁的妾侍,极易在社会上惹来非议,遭人耻笑。
1706年,清朝官员王良年妻子杨氏,发觉丈夫新纳的妾室王氏并非处女,遂坚决要将她赶出门外。一来是顾全家族体面,二来也是为夫家开脱,免得受人指摘。王良年无计可施,只得听从妻子杨氏的决定,将妾室王氏遣回娘家。类似的案例,古时屡见不鲜。
由此可见,正室验明贞节的传统仪式,已融入了古人维护声誉、避嫌疑谄的考量。这不仅关乎了一个家族的声名远播,更构筑了古人的身份尊严与荣辱观。所谓"名节"二字,其内涵皆集中体现于此。
三、正妻监督妾室"开枝散叶"
"重嗣重祖"素为古人的家谱志向。然而,即便正室能生子育女,纳侍妾侍亦是不可或缺的配置。这种做法背后,正是为了确保族香不断,枝叶常青。
明代理学家陆佃,其妻吴氏在35岁那年生下了次子,时年66岁的陆佃欣喜之余,依旧于次年纳了两名妾侍。吴氏对此并不生气,相反还亲自将妾侍安置入室。这是古人追求"枝叶繁衍"、"裕后嗣昆"的典型做法。
西汉名臣陈元朗,一生所娶正妻和妾侍达25人之多。当他驾鹤西去后,家族香火便一直绵延数百年不绝。在陈家族谱中详细记载了不同地位出身的每一个妻妾,以及她们所生的嫡长子、庶出子等。可见古人对"繁衍后裔"何等重视。
纳侍妾侍自是为了生儿育女,传宗接代。但同时,更要确保妾侍能尽心尽责,履行好作为妻妾的职责。而指导这一环节,正是由正妻来担当。
陕西名门张家,延续了数百年的家训,称为"张氏九节"。其中一节就提到:"妾侍入门,正室必须亲自引见床笫之道,言传身教,使之了然于胸。"从中可见,正室不仅要亲自引导妾侍如何事奉丈夫,更要确保妾侍学有所成。
更有甚者,有些正室甚至亲身上阵,确保妾侍"遵从法度"。明朝贵族裴家就流传着这样一个轶闻:裴淑然之妻钱氏,为了督促一名新纳的妾侍钟氏学有所成,竟亲身上阵,以身作则地示范了一回。事后,钟氏对钱氏的教导言传身教,终生难忘。
除去上述"生儿育女"和"履行本分"的目的,正室对侍妾的管教,还有一层重要原因,那就是维护家规家训,铸就整个家族的声望与地位。
明朝湖广名门谭家,家训中就明文规定了"正室必亲自监管妾侍"的要求。故曾有这样一段佳话:当家老谭氏发现一名新纳的妾侍在床第之间有所失态时,当即便带着仆役前往,当场痛斥并予惩戒。自此妾侍对老太太虚心从教,为人处世更加谨小慎微。
可见,正室之所以要亲自管束侍妾,不仅是为确保族香不绝,更是为了将家规家训一脉相承下去,以塑造良好的家风,彰显一个显赫家族的尊荣形象。这对于一些极为重视声望操守的大家族来说,实在是关系重大的一门学问。
四、正妻有权惩戒不臣妾室
在古代男权社会,丈夫对妻妾自有管教的权力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层面,正妻对妾室的惩戒权力往往更为直接和频繁一些。
《大清律例则例》中对此有明文规定:"凡家有妾室,不遵正妻教导者,听正妻先行惩办。"可见,一旦妾室有错失,正妻完全可以依律先行惩处,而无需事先禀报丈夫。
不仅如此,一些大户人家的家训,对惩戒妾室的具体做法更是规定得十分细致。如北京一家名门金氏,家规中就明确写道:"若妾室有错,视其轻重,或罚跪、或责打、或禁足、或撵出房门。正妻全有处置之权。"
一旦正妻行使惩戒之权,惩处的手段往往相当严酷,可谓不手软。当时的社会氛围和法律制度,也为此开了绿灯。
明朝江西一富户家中,一名新纳的妾侍被正室发现偷懒怠慢主子,当即予以痛打二十余棍。妾侍负伤在床,哀号连连,富户丈夫亦是袖手旁观。这种做法一点也不新鲜。
更有甚者,有些正室为了防患于未然,甚至在纳侍时便"立下军规"。像北京侯爷府中的规矩就称"侍妾十条戒律",明文列举了十条不可违背的家规,触犯者准许正室予以鞭笞。
清人谢觉哉在《存疑录》中也记载了这样一则轶闻:"有人家纳新妾,正室为惩戒之,即烙了一个'奴'字于额上,嗜睡者烙鼻子上,从一而终虐待妾侍。"从中可见,正室对妾侍的管教方式之严厉。
除了维护家规家教,惩戒妾侍更有一层深层次的原因,那就是捍卫正室的尊严与权威。因为在古代社会,正室的地位举足轻重,是整个家庭中绝对的核心。一旦地位受损,整个家庭秩序便将荡然无存。
明朝一位名叫金蕙芳的正室,发现丈夫所纳的一名妾侍对她颐指气使。金蕙芳勃然大怒,立刻召集家仆,将妾侍五馀六十鞭责杖打,最终将她赶出家门。这件事后来被载入《历朝闺阁逸闻》一书中详加记载。
类似情况在当时也时有发生。南京大户家的一名正室,更是干脆令家仆将一名妾侍拉到后院,连饭带水的囚了十几天,只为了惩戒妾侍的无理顽劣。
可见,对于正妻来说,维护尊严权威是头等大事。一旦遭到妾侍的猜忌与不敬,势必会使出手段狠狠惩治一番,以维系自身统治地位。否则,整个家庭秩序便将不保。这也是古人家庭观念中最为根深蒂固的一环。
五、家规家训明文规范正妻权责
对于正妻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和管理权责,古代许多显贵名门都有明文的家规家训加以规范。这些家训虽出自不同门阀,但其内核大致如出一辙。
北京一家名门,现已入藏的《金氏家训》中就有如下规定:"家之一切事务,均当由亲正母主理,族人有违者亲母有权处分……女主外事、母主内事,外内共其权柄。"从中可见,正室对于家务内政的掌控权责是无可置疑的。
湖南曾国藩家的《曾家训诰》中也写道:"嫡出嫡长,母为正统,妾禀母命,母之一言可行于内。"在曾府家规中,正妻的权威地位凌驾于一切妾侍之上,毋庸置疑。
除此之外,不少家训甚至对正妻的工作内容作了具体拆分。如四川著名世家滕氏,家训明确"正母监督三事"。一为"内人教养子女有无",二为"婆媪婢妾尽心否",三则是"庖籍仓廪俭馁情形"。总而言之,女主婚姻、母主教子、管理内务,这便是传统正妻的天职所在。
古时社会虽是典型的男尊女卑体制,但名门望族的家训中,却多有维护正妻地位的明文规定。这从侧面可见古人重视妻权,正妻权力仅次于丈夫而已。
闽浙名门顾氏家训中就明文写道:"正室若有教训妾侍、子女及家人之事,一应从之。违者丈夫行事狠办。"这无疑是赋予了正室与丈夫基本平行的管理权力。
而徽商祖培家的《家范》则更是直白:"丈夫在外奔波,房中事务全赖正室主理。族人不听正室号令,即是不孝。"可见正妻不仅掌控家中内政,更是家族权威的代表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一些权贵巨室的家规对违背正妻命令的惩处手段也有详细规定。如福建一家世家的家训记载:"妾侍违背正母号令,第一次杖责三十,第二次发配边远庄园,第三次休妾另纳新人。"这在当时来说,相当于最高等级的惩戒了。
正室权威地位得以确立,不仅因为尊卑有序的等级观念,同时也是经济利益的相关因素所促成的。
陕西名门冯氏家训中有一则记载:"嗣后凡祭祀香火之费,均由正室主持分派,其馀诸房不得插手干涉。如有违者,革出家资且三缄其口。"可见,正室不仅统驭家政,更主导着整个家族的财力分配。
再如江南徐氏大家,家训中对正室的权力也不遗余力:"宗祠田产、仓廪储蓄,悉由正室监管。"财权据控,正妻的地位自然无可撼动。
可见,在古时世家大族那一整套庞大的经济利益链条中,正室处于核心位置,一手遥控着资金流向。因此,无论从等级制度还是利益角度来看,正室都坐拥举足轻重的权力地位。家规家训之有规范,实因正妻权责之重大所致。